教学督导委员职责
1.校级教学督导委员在教学督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,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,随机动态地进行教学检查、巡查、抽查、随堂听课等教学督导工作;
2.院(系)级教学督导员在所在院(系)的领导下,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,主要负责本院(系)的教学督导工作,同时参与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教学督导工作;
3.通过随堂听课、教学评价、教学督查、教学巡查等方式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,每学期不少于10次。教学督导过程中,特别注意对教师师德师风、课程思政、讲普通话、写规范字等方面的检查督导;
4.在督导过程中,填写督导手册。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,负责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;
5.参加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学习、培训、经验交流以及工作会议;
6.在教学督导委员会的组织下,对教学各环节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调查、核实,并反馈调查结果;
7.完成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安排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。